为积极履行教育职责,稳步扩大办学规模,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,2023年秋季学期补充招生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范围
金台区、高新区(户籍或居住地在金台区、高新区均可)
二、招生年龄及班额设置
学生年龄7—10周岁,计划招生数10人(报满为止)。
三、其它要求
1.有残疾证,智力残疾等级为四级(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放宽至三级)。
2.无自闭症、多动症等其它多重障碍,无重大疾病(严重的癫痫、心脏病等),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。
3.招生录取以学校专业面试评估为准。
4.拟录取学生需家长陪读并进行试读,试读期满经评估后正式入学,建立学籍。
四、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教务处:0917—3557028
姜老师:13809171791
王老师:18740371858
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
2023年9月2日